名嘴朱學恆被控強制猥褻臺北市議員鍾沛君,法官判他有期徒刑1年2月,案子仍可上訴爭取改判機會,不過,坐牢風險仍高。強制猥褻罪刑度在6月以上、5年以下,量刑空間寬闊,朱自恃有網路聲量與司法對幹,吃下判重刑苦果。
今年初,朱學恆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處分,理由極高調,指罵法官未比照涉犯相同罪名的罪犯嫌疑人,加諸他限制出境多一層的法律枷鎖,法官回以朱的個人財力優勢爲理由,駁回朱的聲請,似早已顯出即將重判的端倪。
性侵害案犯後不是沒有機會獲得法律上寬典,凡犯後態度、對被害人修復式正義的補償、對公益團體付出的實行,都可能讓法官另眼相待犯過的人,重要的是,加害人對被害人展現的誠意,更是能否獲得緩刑的金鑰匙。
不過,朱學恆在鍾沛君爆料後,先向檢察官「自首」犯下告訴乃論性騷擾輕罪,算計着自首時點與案發時刻早已罹於合法告訴期,他自以爲投機舉措可換得外界的誠實評價,卻難逃司法官的「法眼」。
偵查中,朱學恆由檢察官重新適用罪名,以非告訴乃論的強制猥褻罪偵辦,他的取巧心思,更在聲請限境解禁時,被論述於裁定書中;一樣的行爲,從自首到不認罪卻呈現兩樣態度,他譁衆取寵想贏取訴訟利益,檢察官、法官看不出來?
強制猥褻案加害人的身分、被害人的職業,已讓性侵害案始終高調發展,朱學恆在案發初將直播節目關機,若干時日,又重開機爲己說項、爭辯,朱天真認爲網路聲量可以壓制、帶動訴訟走向,其實錯了。
平心而論,朱學恆的口才、翻譯才華,確有影響時政、尤其是政治事件觀點的本事,但殊不知,司法就算親民,也不可能讓當事人玩弄於股掌,司法再讓人敬畏,也不容易在輿論操盤下變換方向,朱聰明一世,糊塗一時,想以自己的條件與司法較量,所以種下被重判的因。
朱學恆。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